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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汕府建[2012]90号
【颁布时间】 2012-05-23
【实施时间】 2012-05-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0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住建局开展城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住建局开展城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建[2012]90号)


  

  各区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 《汕头市住建局开展城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汕头市住建局开展城市建筑工地环境

  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 市城管办 《关于 迎接2012汕头海湾龙舟赛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 整治的工作方案 》(汕城 综 管[201 2 ] 58 号)精神,配合全市加强城市管理工作, 净化、美化 城市环境, 以整洁的市容市貌迎接 “2012汕头海湾龙舟赛”在我市的顺利召开,我局决定从6月1日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建筑工地开展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整治活动从6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二、重点整治范围

  

  本次城市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以汕头港北岸水域、华侨公园西侧路、海滨路、海滨长廊、中山东路、华侨公园、蓝水星公园以及城市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广场和领导嘉宾住所周边等在建工地为重点整治范围。

  

  三 、整治内容

  

  (一)车辆冲洗。保证工地各出入口的车辆冲洗设施配备齐全,所有出场车辆冲洗干净,不污染城市道路。

  

  (二)工地围护。保证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挡材料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三)材料覆盖。保证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工地地面进行硬 地 化处理。

  

  (四)垃圾处理。保证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随时清理,无污水横流、四害猖虐现象。

  

  四 、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督查和处罚力度

  

  各区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应加强巡查 ,对达不到这次整治要求的建筑工地,应书面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依据《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监进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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