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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培训要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解决就业为宗旨。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交通网络和枢纽的形成,兰州将会成为资金流、物资流、劳动流、信息流的重要集聚中心和辐射中心。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将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要根据我市经济发展走向,将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导向定位于第二、第三产业的培训,特别是对他们进行第三产业中现代服务业的技能培训。 2.采用科学合理、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一是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合作,举办具有行业特点、针对性较强的专业技能培训;二是与相关的劳动力市场合作,把技能培训和向用人单位推荐工作结合起来;三是与大量招用失地农民的企业合作,企业参与培训是提高失地农民素质的一条重要渠道,送教师、教材到企业,将培训课堂搬到企业。还可以采取一些其它培训模式,如由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的“订单式”培训,根据不同对象提供不同菜单的“超市化”培训,学校下单、企业接单、政府买单的“三单制”培训,“企业+培训机构+失地农民”的“联动型”产教结合等培训方式。通过以上途径,使他们在进入劳动力市场前接受基本的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 3.通过加强宣传转变失地农民就业观念。要通过政策宣传,进一步转变失地农民的传统就业观念,引导失地农民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树立自主就业、积极创业的先进典型,从而使失地农民从传统的“精英主义就业观”转向“大众化就业观”,降低就业期望值,先就业再择业。 四、职责分工 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由户口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等部门确保必要的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把工作做细做实,逐步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