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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兰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12]138号
【颁布时间】 2012-05-03
【实施时间】 2012-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0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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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总结验收(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市及省户户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完成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周丽宁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曹丕玉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财政局、文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要求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各县区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广电部门牵头组织,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各县区广电局具体实施,市县网络公司通力合作的户户通工程建设工作机制。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统筹有线、无线、卫星等技术手段的应用,抓好直播卫星接收系统的建设、运营和日常管理,推动各县区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做好直播卫星接收设施的销售、安装和维修维护服务。

  

  (三)强化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户户通工程建设责任制,在设备领受、安装、运营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设备质量和运营效果。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设立户户通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专户,专管专用,统一支付,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建设资金。强化直播卫星接收区域管理和用户管理,制定具体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做好售后服务和日常维护工作。加强卫星地面电视接收设施管理,坚决打击非法接收境外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行为,维护农村广播电视的正常传播秩序,确保信息文化安全。

  

  (四)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实施户户通工程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服务功能和工作进展,使这项惠民利民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参与配合做好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工作。

  

  
兰州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丽宁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曹丕玉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钱文昌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员

  

  韩德才市文广局局长

  

  李威青市发改委副主任

  

  钟铭生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富祥市文广局党组成员

  

  高生军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厅社会处处长

  

  陶 军城关区政府副区长

  

  李丽红七里河区政府副区长

  

  陈 伟西固区政府副区长

  

  赵晓琴安宁区政府副区长

  

  张永斌红古区政府副区长

  

  王卫东永登县政府副县长

  

  蒋睿智榆中县政府副县长

  

  王玉涛皋兰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由张富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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