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珠规建质[2012]41号
【颁布时间】 2012-05-04
【实施时间】 2012-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1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2〕41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接工作已进入倒计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即将召开,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有效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工作以及确保省党代会的顺利进行,同时为认真落实市专责工作组《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确保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项目顺利开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城字[2012]6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总体水平,我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接工作已进入倒计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即将召开,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有效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工作以及确保省党代会的顺利进行,我局认真落实市专责工作组《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确保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项目顺利开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城字[2012]6号)精神,打造幸福珠海新形象,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总体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横琴大开发和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项目年底开业并迎接第九届中国航展和文明城市测评、环保模范城复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等系列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营造整洁优美、顺畅和谐、和睦安宁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生态文明示范市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深基坑、高支模、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坍塌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防风防汛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灾害发生。以规范文明施工行为为重点,继续在全市建筑工地深入开展“净畅宁美”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推进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专项整治、巩固提高等工作,取得明显的管理成效,以良好的风貌迎接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第九届航展顺利召开、横琴新区澳门大学年底开学、长隆项目首期开业等盛事到来。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专门成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专责工作小组”(以下称专责工作小组)

  

  组 长:赖晓斌总工程师

  

  成 员:市住规建局质安科科长

  

  市安监站站长

  

  各区(功能区)建设局局长

  

  文明施工专责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规建局质安科,办公室主任由梁慈锦科长兼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联系人:徐志明,电话及传真:2131607,电邮:631392579@qq.com)

  

  各成员单位在5月8日前指定一名联络员,报到专责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便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

  

  四、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是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工业园、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的在建工程。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5月5日-5月7日)

  

  各单位根据工作标准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举报投诉、信息公开、检查评测等相关制度,搞好宣传发动,对专责整治行动任务进行分解、部署,制订本辖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5月7日-9月20日)

  

  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标准,结合本地区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到5月底,各建筑工地要基本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准和措施,各项工作得以实施或推进,执法力度加大。

  

  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治理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对建筑施工企业自查工作加强督查、指导。专责工作组将不定期组织对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的巡查、抽查,对安全生产措施得力、文明施工规范的工地和企业进行表扬,对安全生产不重视、环境卫生整治差、不达标的工地和企业进行扣分和通报批评。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