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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三)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深化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继续扩大电子监察范围,将电子监察从行政审批部门向非行政审批部门延伸,从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逐步向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等延伸,健全完善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督促指导有条件的州、县(市)级部门办事服务大厅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协调督促政务中心及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把进驻州县(市)政务中心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全部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扩大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针对薄弱环节,完善监察措施,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努力实现监督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目标。加强对行政机关、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服务)大厅窗口等的监督检查,突出电子监察重点,加大对节假日前后政务中心工作的巡查力度,切实加强对“两集中、两到位”落实不力、工作纪律松懈、审批效率低下、超时限审批、群众评价满意率不高等问题进行监督。加强行政效能投诉查处力度,强化对行政效率、效果、效益的监督,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工作不负责任、办事拖拉、作风飘浮、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损害群众利益的,坚决进行查处。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的典型案件公开予以曝光。(牵头单位:州监察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十四)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庸、懒、散”专项治理效能监察工作,继续加大对行政机关、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服务)大厅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征求影响全州机关行政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及整改建议;完善办事群众评价部门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制度,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和建议;聘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科研院校、企业等各界代表作为行风、政风监督员,对机关作风开展明查暗访专项活动,对影响效能建设的不正之风单位或个人进行曝光。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行政效能问责,集中整治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纪律松懈、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浪费资源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等行为的,按照《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试行)》、《凉山州行政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牵头单位:州监察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十五)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深化政府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具体制度,深化完善“三项制度”配套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制度、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办法等制规范设,形成接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州政府信息公开办;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