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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喀署办发[2012]98号
【颁布时间】 2012-05-07
【实施时间】 2012-05-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1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2]9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喀什地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喀什地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粮油产品是人们基本生活必需品,粮油产品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放心粮油经营网络和服务体系,确保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总体布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民生工程的意见》(新粮展〔2011〕4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加强对粮油加工产品和销售各环节的监管,着力推进粮油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的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确保广大消费者对粮油产品的食用和消费安全。

  (二)基本原则按照“政府行政推动,部门组织指导,企业运作实施”的原则,由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争取各级政府的积极支持下,充分调动和组织城市、乡镇、社区中的大中型超市、小型便利店、粮油经销店、生产厂家专营店等营销企业,以连锁经营、加盟、集中配送、专营等多种业态形式,创建出大批“放心粮油销售店”,以及一批有一定规模、一定档次的“放心粮油销售示范店”,以其为载体,把“放心粮油”产品推入超市、进农村进社区。

  1、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制定建设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

  2、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纳入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的各类企业和经营者,根据中国粮食行业协会颁布的《放心粮油示范销售店经营管理技术规则》,颁发“放心粮油”牌匾,接受群众监督,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文明经营,履行承诺,确保质量,维护信誉;努力搞好自身经营,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坚持注重效益、便民服务的原则。对规划建设的放心粮油网点,应综合考虑市场、区位、交通、设施条件、经营单位的业绩和经营能力等因素,把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有机统一起来。

  4、坚持整合资源、节约建设的原则。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原则上利用粮食企业现有设施、场地改造建设,增加必备设施,完善配送服务功能。城乡放心粮油连锁中心和镇、社区放心粮油店等网点建设,尽可能利用现在社会各类资源,改造提升,改善环境,规范标准,防止重复建设。

  (三)目标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和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活动,使粮油生产和经销企业做到规范自律、依法经营,产品质量可靠、信誉度提高,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行业形象,净化我区粮油食品市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超市、社区和乡(镇)内建立起一批“放心粮油销售店、站”,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区“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达到8个,“放心粮油”示范销售店达到20个,“放心粮油”直营店、连锁店、加盟店达到200家(全区167个乡镇覆盖面80%),“放心粮油”配送中心达到1个,示范企业指导种植基地面积达到500亩。

  

  二、开展“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建设放心粮油经营网络充分利用现有营销网络,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全区建设放心粮油物流(配送)中心、城区放心粮油连锁中心店和镇、社区放心粮油店组成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店名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的“五统一”管理方式,使其成为全区粮油经营的主要载体和粮油现代物流体系的重要基础。建设规划:2012年4月之前在喀什市建设“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1个,“放心粮油”配送中心1个,“放心粮油”直营店、连锁店、加盟店60个。到“十二五”末,全区完成“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8个,“放心粮油”示范销售店20个,“放心粮油”直营店、连锁店、加盟店200家(全区167个乡镇覆盖面80%),“放心粮油”配送中心达到1个,示范企业指导种植基地面积达到5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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