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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2年重庆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万州、万盛、双桥经开区环保局,市环保局北部新区环保分局: 现将《2012年重庆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2012年重庆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更好地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环境保护和创模工作氛围,根据重庆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宣〔2012〕35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2年重庆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渝环发〔2012〕11号)和环保部《关于做好2012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64号)工作部署,拟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7月1日 二、活动主题 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建幸福和谐宜居市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重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生态立市、环境优先”战略,通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质。 (二)宣传重庆直辖十五年以来,重庆环保事业的发展、取得的成就,以及环保工作服务地方建设、优化经济发展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机制创新。 (三)宣传重庆创模工作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就。集中宣传各项创模工作、工程和指标完成情况,展示“六大任务、八大工程”建设成果,宣传创模“环境质量上台阶、基础设施上台阶、环境管理上台阶”目标实现情况,宣传市民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情况和环境质量的提升与改善。宣传重庆环保工作和创模的特色、亮点,以及典型人物、事例等,展示重庆市各行各业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和创模工作的情况。 (四)进一步整合和动员各级力量,采取多种措施和方式,扎实推进创模宣传“十进”活动,全面提升创模知晓度和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 四、工作安排 (一)市级宣传活动安排 1.重庆市创模成果暨摄影、书法大赛获奖作品巡展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6月3日 地点:人民广场 主要内容:于2月启动重庆市创模成就摄影、书法大赛,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以反映创模成效及创模前后环境对比的摄影作品,以及书法作品,获奖作品制作成展板在全市巡展,6月3日举办首场展览启动仪式。 2.重庆市直辖十五周年环境保护工作暨2012年“六·五”环保新闻发布会 时间:6月4日 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主要内容:市政府领导发布重庆市直辖十五周年环保成就、重庆创模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全面达标,以及2011年全市环境状况、总量减排、环保优化经济发展、库区水环境保护和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等新闻。 3. 百万青少年创模志愿大行动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6月5日 地点:西南大学 主要内容:青少年创模志愿者充分发挥“以一传百”的作用,倡议并带动百万青少年积极参与创模宣传活动。 4.“创模进万家暨创模绿色家庭评选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6月6日 地点:南岸区正扬广场 主要内容:开展创模宣传进家庭,组织创模绿色家庭评选活动,6月6日启动并现场展示家庭环保作品制作。 5.重庆市创模成果暨摄影、书法大赛获奖作品巡展活动 时间:6月3日-7月1日 地点:主城各区 具体安排: 渝中区: 6月3日-5日 江北区:6月6日-7日 渝北区:6月8日-10日 北部新区:6月11日-13日 南岸区:6月14日-16日 巴南区:6月17日-19日 九龙坡区:6月20日-22日 大渡口区:6月23日-25日 沙坪坝区:6月26日-28日 北碚区:6月29日-7月1日 主要内容:创模成就摄影、书法大赛获奖作品在主城各区进行巡展。市环保宣教中心负责布展,主城九区和北部新区负责落实展出场地、现场安保等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