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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证监局
【发文字号】 京证机构发[2012]62号
【颁布时间】 2012-05-11
【实施时间】 2012-05-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1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证券营业部开业验收合格证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证券营业部开业验收合格证明

  (京证机构发〔2012〕62号)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招商证券北京新街口外大街证券营业部新址开业验收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派出机构有关证券机构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指引》(机构部部函〔2004〕273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验收,同意你公司北京朝外大街证券营业部开业。具体内容如下:

  

  一、你公司北京朝外大街证券营业部由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12号富中通和大厦4层迁至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6号新城国际5号楼1-5层。营业部名称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证券营业部;营业部负责人:范文孟。

  

  二、根据你公司的承诺函并经我局验收,你公司原北京新街口外大街证券营业部(原址)已关闭,客户已被妥善安置。

  

  三、自此证明文件下发之日起,请你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持此件、原《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正、副本和公司介绍信到中国证监会机构部换领新的许可证,同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工商执照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四、请你公司在媒体或营业部原址发布迁址公告。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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