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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海洋局
【发文字号】 沪海洋[2012]40号
【颁布时间】 2012-05-14
【实施时间】 2012-05-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1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海洋局关于组织开展纪念2012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三是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各项活动的主办单位、牵头单位、承办单位要尽快进入情况,及时听取协办单位意见建议,尽快制定宣传计划,及时启动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的牵头作用。各协办单位、合作单位、参与单位要按照宣传计划、任务分工和准备工作时间节点,不等不靠地及时做好分工任务的各项准备,并建言献策,及时提出专业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配合活动主办单位按时间节点、专业技术要求及时做好各项准备,以团结合作、密切配合的敬业精神和良好作风,确保上海的海洋日宣传活动取得既确保活动安全、又增强社会爱海护海意识的良好宣传效应。

  

  各单位组织开展纪念活动小结和照片,请于6月15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局宣传处汇总。

  

  附件:2012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口号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2012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口号

  


  1.海洋与可持续发展

  

  2.科技兴海、持续发展

  

  3.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海洋

  

  4.海洋宣传日:一天的提醒,一生的行动

  

  5.拥抱蓝色海洋,珍爱生命摇篮

  

  6.生命从海洋开始,善待海洋从你我开始

  

  7.民无海洋不富,国无海洋不强

  

  8.拥抱海洋,感恩海洋,善待海洋

  

  9.手拉手保护海洋环境,心连心传承海洋文明

  

  10.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共图民族复兴大业

  

  11.海洋,中国腾飞的加速器

  

  12.关爱海洋,我们一起行动

  

  13.提高海洋意识,共绘精彩未来

  

  14.关爱海洋,珍爱海岛

  

  15.保护海岛,防止污染

  

  16.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推动海洋事业发展

  

  17.传承上海开埠历史,推动海洋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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