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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深化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按上级要求,进一步深化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自主权,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重点选聘好院长并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市编办、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6.完善绩效分配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要按时足额发放绩效工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用于改善福利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7.加快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认真细致做好债务核实和锁定工作,多渠道筹集并落实化债资金,按时完成债务剥离和债务化解工作,坚决制止发生新债。(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8.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启动实施列入规划的35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负责) 9.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统一技术信息标准,实现与基本医保等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化水平。(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10.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继续为乡镇卫生院招收31名以上定向免费医学生(包括25名临床医学生和6名中医学生),安排6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按要求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完善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力争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继续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岗培训,重点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等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共培训8645人次。(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负责) 11.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鼓励基层提供适宜服务、适宜技术,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市卫生局负责) 12.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医计划,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临床医学(含中西医)和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的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同时联系相关村开展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医改办负责) 13.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对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给予扶持。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捐助、捐建村卫生室。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落实乡村医生的多渠道补偿、养老政策。完成549个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卫生室建设任务,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14.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采取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乡村医生。(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15.加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行业管理,重点强化服务行为监管。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加快推进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关注唐县、栾城2个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及方法,为下半年我市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做好准备。(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改办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