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蒙字[2012]500号
【颁布时间】 2012-05-17
【实施时间】 2012-05-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2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中医医院评审专家库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中医医院评审专家库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内卫蒙字〔2012〕500号 )


  

  各盟市卫生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中蒙医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为确保即将开展的国家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建“中医医院(含蒙医医院、蒙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评审专家库”。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中医医院评审专家库成员候选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

  

  1.各盟市卫生局在所属三级以上蒙医、蒙医中医、中医蒙医医院以及综合医院的蒙医科各推荐从事蒙医管理、临床、专科、药事、护理方面的专家各1名;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推荐上述类别专家各4名;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推荐上述类别专家各3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推荐从事蒙医临床类别专家1名;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推荐从事蒙医临床临床类别专家1名。

  

  2.各盟市卫生局在所属三级以上中医、中医蒙医、蒙医中医医院以及综合医院的中医科各推荐从事中医管理、临床、专科、药事、护理方面的专家各1名;内蒙古中蒙医医院推荐上述类别专家各4名;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推荐管理、护理类别专家各1名;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推荐管理、护理类别专家各1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推荐管理(从事中医)、护理类别专家各1名;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推荐从事中医临床类别专家1名。

  

  二、其他事项

  

  1.各盟市卫生局和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荐中医医院评审专家库成员候选人的推荐范围和条件,认真组织做好蒙医中医评审专家库成员候选人的遴选工作。自治区卫生厅将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对候选人进行遴选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请各盟市卫生局和各有关单位于2012年5月19日前,将《国家中医药管理中医医院评审专家库成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表格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下载)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至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

  

  联 系 人:高欣荣

  

  联系电话:0471-6944929(传真)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8号楼

  

  邮编:010055

  

  电子信箱:xinrong0913@sohu.com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