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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
【颁布时间】 2012-05-17
【实施时间】 2012-05-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2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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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制定工作方案。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提出完成时限和相关要求。

  

  3、工作启动。按照5月14日全市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视讯会议精神,洛阳市环境保护局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全面启动。5月25日前,各单位(机关以支部为单位)将活动实施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问题阶段(2012年6月底前)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系统治理的主旨,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坚持规范体系、完善制度,统筹兼顾、综合协调的手段;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宣传教育,加大惩处力度,严肃查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环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整改规范阶段(2012年9月底前)

  

  1、整改纠正问题(2012年7月底前)。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进行整改。

  

   2、落实监管责任(2012年8月底前)。整改纠正阶段,各科室、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加强活动的监管和督促,同时又要过好两重组织生活,接受群众的监督。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要对重点单位和重要问题进行跟踪检查,评比讲评,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没有完成任务的,要责令限时完成。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巩固成果、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9月底前)

  

   各单位要注重成果运用,及时把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长期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监管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总结报告于9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整改提高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要把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弘扬雷锋精神、作风转变提升年等落实情况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与各单位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推广典型经验。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对各单位在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中出现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并予以宣传推广。切实把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中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和管理规章,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持久深入发展。各单位(机关以支部为单位)评选出1名先进典型,于9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将进行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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