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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办发[2012]31号
【颁布时间】 2012-05-18
【实施时间】 2012-05-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2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政务信息工作联动制度》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政务信息工作联动制度》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2〕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全州政务信息工作联动制度》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全州政务信息工作联动制度

  


  为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建立完善促进政务信息工作良性发展的制度保障,增强各县市、各部门编报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政务信息源,增大信息报送量,提高信息质量,提升上报国、省政务信息采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协调机构

  成立全州政务信息工作联动协调机构。州政府秘书长石一鲁实,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邹学军为总负责人;州政府办副主任陈军,州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潘峰为负责人;州级部门分管领导,各县市政府办主任,州政府督查室主任,州政府研究室主任,州政府办综合秘书科、秘书一、二、三科科长为成员,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副主任胡红英为总联络员,政务信息科副科长王银为联络员。

  二、联动单位

  承担政务信息目标任务的17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州政府部门及州级相关部门。

  三、工作职责

  (一)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机构成员与联动单位,确保政务信息工作有力推进。

  (二)总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审核、采编各单位上报信息并报送省政府;随时了解、掌握政务信息工作动态,汇总情况,并就政务信息工作提出建议。

  (三)协调机构成员为本单位、本科室政务信息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指导、采编、审核、上报政务信息,完成州政府办下达的政务信息报送任务。

  (四)联动单位负责采编上报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大局的改革发展措施、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产业发展、重要专项工作推进、民生工程实施等领域热点、难点、亮点和典型政务信息。负责向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州政府门户网站报送部门重要工作简报和政务信息专报。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构和人员。各联动单位要成立和完善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信息编报人员,确保专人负责、专人编报。专(兼)职信息编报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报州政府信息公开办政务信息科备案。若人员变动,要及时报告。

  (二)强化州政府办科室政务信息工作。州政府办相关科室,由办公室下达政务信息工作年度目标分值,自编上报信息。按国务院、省政府信息刊物采用条数计分,目标分值和计分标准按凉府办内〔2012〕6号文执行。同时,要做好与归口联动单位的协调街接工作,督促联动单位高质量完成自编信息和采编任务。

  (三)发挥专职人员主体作用。州政府办公室专职政务信息编报人员,要充分调动好各类信息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和整合各方面的信息资源,全面做好采集、自编、审核、上报我州政务信息,充分发挥专职信息人员的主体作用,保证上报信息高质高量,确保采用率排位保持在全省第五位左右。

  (四)实施会商制度。两个月召开一次政务信息工作会商会议。由州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听取工作推进情况和国务院、省政府采用我州政务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安排下阶段重点工作。参会范围根据需要确定。

  (五)实施特约信息员制度。州政府信息公开办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联动单位和州政府办相关科室及时提出阶段性工作措施和任务,并在重要领域和行业选定若干特约信息员,定期不定期召集特约信息员座谈,制定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和发挥特约信息员的作用,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

  (六)加强专题政务信息采编工作。紧紧围绕一个时期、一个阶段,国家、省、州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由州政府信息公开办统筹,有关工作实施主体负责,适时组织重要专题政务信息采集编写和上报,确保每年我州被采用重要专题政务信息达到2-3条。

  (七)强化审核把关工作。凡上报省政府的我州政务信息,先报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审改,重要或专题政务信息报州政府研究室审改、州政府办分管领导审核,以确保质量。经州政府研究室审改后的信息,一经被采用,在研究室政务信息目标分值中另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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