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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水利厅
【发文字号】 黑水发[2012]334号
【颁布时间】 2012-05-18
【实施时间】 2012-05-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2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黑水发〔2012〕334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完成好2012年全省水利工作任务,按照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督查要点的通知》、省政府《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办推进落实要点》、省直工委《关于下达省水利厅2012年度责任制实施责任书的通知》和陆兵厅长在2012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所作的报告等内容要求,制定了《省水利厅2012年度职能工作任务分解表》和《省水利厅2012年度共性责任目标实施责任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尽快启动,全面落实。各责任处室和单位要主动向分管厅领导汇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组织本处室认真研究,对照分解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各项重点任务的分解细化及落实,严格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牵头处室和单位要全面负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协办处室和单位要密切配合,按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要定期通报、及时沟通。各牵头处室要将所负责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认真汇总,于6、8、10月底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厅办公室。对各项工作任务的重大突破、关键节点、得力措施等,要及时将情况通报厅办公室。

  

  四、要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牵头处室和单位负责协调协办处室收集整理开展相应工作的有关资料,以备检查。资料包括量化指标的证明材料、文件资料、设计图纸、项目图集等。资料要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工作目标完成过程中开展的各项工作、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取得的成果,要内容详实、有说服力。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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