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12]104号
【颁布时间】 2012-05-18
【实施时间】 2012-05-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2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工业转方式调结构10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考核。各市和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技术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做好对工业发展情况跟踪监测和信息统计、信息发布,围绕落实全省“十二五”规划、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和“蓝黄”两区建设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本地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把技术改造重点聚焦到提升质量、改善装备、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安全、“两化”融合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来,着力解决影响质量和效益的深层次问题,突破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和重点产品的发展瓶颈,不断开创技术改造工作新局面。要建立重点项目信息档案,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分析、督促和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在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工业调整振兴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

  

  附件: 2012年工业转方式调结构10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略)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