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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2-05-18
【实施时间】 2012-05-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2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市妇联《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市旅游委制订了《2012年北京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深入排查生产安全隐患,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精心策划,务求实效,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活动办公室:市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处

  联系人:陈学友 徐 黄

  电 话:85157148 85157252 传 真:65158257

  电子邮箱:anquanyuyingji@126.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2012年北京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安委会及相关委办局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全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印发的《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市旅游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宣传国务院23号文件、市政府40号文件以及《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重点内容,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为总体目标,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主线,大力弘扬“北京精神”,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平安旅游”理念,强化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突出隐患治理,突出宣传教育,突出全员培训和突出应急演练,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践行北京精神,弘扬安全文化,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建设。

  三、活动时间

  北京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同时开展。其中,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共分四个阶段:

  (一)6月份第一个星期(6月4日至6月10日)为警示教育阶段。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属地安委会工作安排,要组织企业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采取安全事故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利用多方渠道,向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旅游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在此期间,要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出的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和中央电视台、新华网推出的“2011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

  (二)6月份第二个星期(6月11日至17日)为安全培训阶段。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在“安全培训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培训活动,通过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提高旅游企业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6月份第三个星期(6月18日至24日)为联组互查和应急预案演练阶段。各区县旅游委(局)组织本区县三星级(含)以下饭店、a级景区开展联组互查工作,对社会旅馆和非a级景区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在此期间,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要结合实际,要采取多种手段,组织开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培训与演练活动,以提高各旅游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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