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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绿容[2012]152号
【颁布时间】 2012-05-21
【实施时间】 2012-05-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2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嘉川路小游园绿化改造方案的批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嘉川路小游园绿化改造方案的批复

  (沪绿容〔2012〕152号)


  

  徐汇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局《关于嘉川路小游园绿化综合改造项目实施的请示》(徐绿容〔2012〕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营造科学合理的绿地植物群落结构,改善目前部分绿地群落密度过高、植物生长不良、绿地内设施破损、老化等现状,提升绿地景观面貌,完善绿地服务功能,原则同意嘉川路小游园绿化改造方案。

  二、嘉川路小游园占地总面积15756平米,东起凌云路,西至虹梅南路,北起嘉川路,南临北潮港,建成至今已20年。本次改造主要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土方造型、园林铺装与小品、体育健身设施、水电配套设施等。

  

  三、改造前后用地比例对照表(略)

  

  四、下一步优化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绿化改造方案与措施。对照绿化布局现状形成新增、内部调整及移除苗木的具体布局方案,合理控制新增苗木的种植密度,在确保现有植物群落结构稳定性的前提下进行树木的抽稀与补植,保证绿地整体景观的完整性。

  (二)适当减少硬地广场的设置比例,合理规划广场的布局形式,保证硬质景观与绿化景观的融合统一。建议对文化演艺广场的平面布局及周边绿化配置作进一步研究。

  (三)因抽稀苗木涉及生物资产管理问题,应当建章立制,做好后续跟踪与评估。对于可再利用的植物,应移至苗圃进行养护复壮;对于树势衰弱不可再利用的植物,要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做到绿化树枝的循环再利用。

  五、请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合理组织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对周边交通、行人的影响,并做好相关公示、宣传、解释工作。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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