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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2]39号
【颁布时间】 2012-05-23
【实施时间】 2012-05-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3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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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项工作,由市服务业委负责。

  

  (六)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坚持依法治超,注重源头治理。坚决清理纠正未经省政府批准以临检等名义擅自在公路上长期设置站卡或路障的行为。细化公路执法程序,明确监管责任。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摊位费等相关收费。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抚顺路政管理局、市物价局负责。

  

  (七)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和规则,实行收费公示。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和少服务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问题。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服务项目和标准,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项工作,由市银监分局、市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坚决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强行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信资费行为,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严格执行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进一步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负责。

  

  (九)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坚决制止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建立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发生的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侵吞和非法占有农村“三资”问题。加强村务公开,促进分配公平公正。坚决清理纠正在办理农民困难群众救助中弄虚作假、侵害国家和农民利益问题。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此项工作,由市农委负总责,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分别负责。

  

  (十)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推动实行全程公开,强化对各个环节的监督。严明考录和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负责。

  

  (十一)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运动会清理规范工作。从严控制由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运动会。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工作,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严格报批程序;要把活动举办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用财政资金邀请演艺“明星”、举办晚会等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出台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建立活动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纠风办负责。

  

  (十二)深入推进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中的监管责任,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十三)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使医疗新政惠于百姓。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拓展采购平台的结算、配送、监管等功能,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采购非中标药品的行为。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严肃查处医务人员以各种名目开单提成等违纪违规行为。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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