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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2]41号
【颁布时间】 2012-05-24
【实施时间】 2012-05-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3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抚顺市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抚顺市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2〕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全省全面推进县城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辽县建发〔2012〕2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县城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抚顺市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来 鹤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宁文彦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振东 市建委主任

  

  成 员:李 颖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吕长珂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 振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 松 市民政局副局长

  

  付学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大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闵怀仁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继宏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星火 市建委副主任

  

  李永芳 市城管局副局长

  

  金运月 市房产局副局长

  

  方 亮 市交通局副局长

  

  马兴伟 市农委副主任

  

  徐盛涛 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玉坤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春利 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杨晓林 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袁 莉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房文东 市审计局副局长

  

  卢广平 市环保局副局长

  

  孟庆超 市统计局副局长

  

  国长虹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张慎行 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久海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忠成 市农发行副行长

  

  市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李星火(兼)。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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