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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2]141号
【颁布时间】 2012-05-25
【实施时间】 2012-05-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3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城区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城区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2〕14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公布十二五期间禁粘城区名单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1〕357号)要求,我市在“十二五”期间必须全面实现城区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以下简称“禁粘”)。为切实做好我市“禁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禁粘”工作信心

  

  我市人多地少,环境承载能力低。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以来,不仅节约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节能利废,保护环境,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因此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逐步淘汰粘土制品,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目前,新型墙体材料在我市已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并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建筑中,但是,各地“禁实限粘”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使用粘土砖的现象时有发生,粘土砖在建筑物基础、围墙、园林和市政项目中的使用还很普遍,全市粘土砖年产量仍有3亿多块。因此,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禁粘”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坚定“禁粘”工作信心,加大对“禁粘”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全面实现城区“禁粘”工作的各项目标。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禁粘”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市政府办公室于2009年发出《关于公布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制品范围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304号),通知明确了我市主城区和各市(县)、区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的范围。2011年,省经信委《关于公布十二五期间禁粘城区名单的通知》,对各地“禁粘”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江阴市城区2011年;无锡市主城区、宜兴市城区2012年;惠山区2013年;锡山区2014年;新区2015年。

  

  各地政府要根据省、市要求,将“禁粘”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将“禁粘”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各地要健全完善墙材革新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禁粘”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禁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禁粘”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禁粘”工作顺利推进。各级经贸、建设、国土等职能部门与各级墙材革新工作管理机构,要紧紧围绕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目标如期完成。各地要在城区“禁粘”的基础上,把“禁粘”工作进一步向街道(镇)推进,争取在全市范围内彻底淘汰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全面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三、精心部署,措施到位,全面推进“禁粘”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禁粘”工作离不开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各地要加大“禁粘”工作宣传力度,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方式向全社会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墙改政策,讲清“禁粘”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工作的良好氛围,支持“禁粘”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要加大“禁粘”工作的执法监督力度,通过严格执法,有效遏制违法生产和使用粘土类制品的行为。要严格按要求限期淘汰以粘土为生产原料的砖瓦窑厂,不断调整完善墙体材料的产品结构,加强对建筑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除各级墙改办开展日常检查外,还可联合经信、建设、国土等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违规使用粘土砖的行为。对未按《条例》规定,仍使用粘土砖的建筑工程,要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予以曝光公示,并追究设计、监理单位的相应责任。严格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对擅自变更设计、采用粘土砖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专项基金不予返退。

  

  (三)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墙材的开发应用是有效推进“禁粘”工作的根本措施。各地要加大对新墙材生产、研发的专项基金投入,重点扶持一批上档次、上规模、工艺技术先进的新墙材示范生产线和优质品牌产品,充分发挥专项基金在发展和推广新墙材工作中的政策导向作用。要切实落实国家对新墙材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要结合城区“禁粘”,遴选示范工程,引领新墙材发展和推广应用。

  

  (四)建立“禁粘”长效机制。各地要规范审批流程,从源头上加大“禁粘”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违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和土地、规划及施工审批,不予受理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检测和验收备案等手续。要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实行项目跟踪管理,防止回潮。各级墙材革新主管部门要建立“禁粘”目标考核制度,定期检查“禁粘”工作实施进度。各级政府对积极推进“禁粘”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差、未能按时完成目标的予以批评和问责。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无锡市“禁粘”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目 标 任 务

责任部门

1

政府重视,出台相关文件,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禁粘”工作

市经信委

2

政府把“禁粘”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市经信委

3

“禁粘”目标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

市经信委

4

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粘”宣传工作

市经信委

5

“禁粘”范围内,禁止粘土砖生产

市国土局

市经信委

6

做好在建工程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市建设局

市经信委

7

做好新墙材产品质量管理

市质监局

市经信委

8

做好墙材革新基础管理工作

市经信委

9

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加强新墙材认定管理

市经信委

10

规范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发挥专项基金的调控作用

市财政局

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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