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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中小企业局
【发文字号】 穗中小企函[2012]18号
【颁布时间】 2012-05-25
【实施时间】 2012-05-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3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广州市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穗中小企函〔2012〕18号)


  

  各区、县级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市财政征管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中小企〔2012〕10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申报要点,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程序

  (一)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申报。

  本类项目今年采取切块分配、省综合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安排,申报工作程序为:各区、县级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组织汇总辖区内的申报项目, 报市中小企业局,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按我市切块资金额度提出项目资金安排初步计划,联合行文上报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各区、县级市可各报1-2个自主创新、转型升级项目。

  (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项目、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项目、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创新帮扶中小企业行动计划项目的申报。

  本类项目延续往年申报模式。请各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和企业按照省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各区、县级市申报项目由各区、县级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市中小企业局,市直申报项目由主管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直接报市中小企业局(项目申请表、汇总表、承诺函均需加盖公章)。

  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6月8日前分项目统一装订成册(比省的通知要求多一份),连同各区、县级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主管单位推荐文,报送市中小企业局。同时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市中小企业局邮箱jmwzxj@gz.gov.cn。粤中小企〔2012〕10号文附件及申报表格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众网(www.gdei.gov.cn)和广州经贸网(www.gzii.gov.cn)下载。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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