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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字[2012]25号
【颁布时间】 2012-05-28
【实施时间】 2012-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3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和区域品牌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和区域品牌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和区域品牌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和区域品牌建设的意见

  (市质监局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为认真贯彻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推进大会精神,加快我市实体经济发展,提升产业集群发展质量,打造区域品牌,增强综合竞争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和区域品牌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和区域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和区域品牌建设,引导带动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对于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提升产业集群整体质量水平、品牌价值和区域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和区域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进措施,着力培育和创建一批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和扶持一批主业突出、质量稳定、信誉良好的龙头骨干企业,支持和打造一批市场占有率高、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区域品牌,为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总目标,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以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以下简称全国示范区)和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以下简称省优质基地)为抓手,以提升产业集群质量和区域品牌价值为核心,以规范园区建设为重点,整合优势资源,完善服务平台,夯实技术基础,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品牌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从产品品牌发展为集群品牌,从企业品牌发展为区域品牌,从一业一品发展为一业多品,以品牌优势形成规模优势,促进产业集群不断发展壮大,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依托发育成熟、功能完善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集中程度高的产业聚集区,结合优势产业布局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在交通装备、电子信息、机械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等优势突出的产业,扎实开展争创全国示范区活动;对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和辐射作用突出、产业规模居全省前列的特色产业基地,积极开展创建省优质基地活动。到2013年,力争建成全国示范区1-2个,省优质基地3-5个,区域品牌规模进一步扩大,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三、重点工作

  (一)科学统筹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抓好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和区域品牌建设的统筹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结合产业集群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全国示范区和省优质基地创建规划,明确创建目标和培育重点,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制定推进工作计划,加快创建步伐。

  (二)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引导企业强化标准意识,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组织生产。要以产业集群为依托,以优势企业为主体,以核心技术为抓手,大力开展联盟标准的制订和研发工作,并逐步将联盟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的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水平,提高标准化在企业效益增长中的贡献率。

  (三)严格产品质量监管。对现有产业集群质量状况实施有效监控,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争创全国示范区的园区,要确保支柱产业和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区内名牌产品和知名品牌数量位于全国前列,支柱产业占区域产业gdp比重40%以上。申报省优质基地的集群产业,要确保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当地配套率达50%以上,拥有2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驰(著)名商标,规模以上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无不合格记录,主导产品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要认真落实行政辖区质量和打假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不出现突出产品质量问题,不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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