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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蒙字[2012]549号
【颁布时间】 2012-05-29
【实施时间】 2012-05-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3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参加中医理论考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参加中医理论考试的通知

  (内卫蒙字〔2012〕549号 )


  

  各盟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区组织了“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申报工作。在各盟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审核,确定37人(名单附后)为候选人,参加中医理论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2年6月9日全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请考生务必于8:30分前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卫生教务中心),具体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济民巷9号,呼和浩特市第六中学南300米路东。乘车路线:市内乘55路公交车到内蒙古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站下车即可。(联系人:刘达,联系电话:0471-5955150)

  

  四、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五、根据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10名考生为我区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并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六、其他

  

  1.请各盟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负责本盟市、本单位候选人员准时参加考试。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卫生考务中心)协助做好考务相关工作;

  

  2. 外地考生自行安排住宿,考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联 系 人:扎拉嘎呼、李晓静

  

  联系电话:0471-6944121、6944929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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