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景政发[2012]19号
【颁布时间】 2012-06-08
【实施时间】 2012-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4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景政发〔201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土资源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工作目标责任,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和垦造耕地工作力度,全力保障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国土资源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树立典型,激励争先创优,进一步推进我县国土资源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国土资源管理综合工作先进单位(2个)

  

  鹤溪街道办事处、沙湾镇人民政府

  

  二、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4个)

  

  红星街道办事处、九龙乡人民政府、大均乡人民政府、大地乡人民政府

  

  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先进乡镇(1个)

  

  东坑镇人民政府

  

  四、垦造耕地工作先进乡镇(6个)

  

  一等奖:景南乡人民政府

  

  二等奖:东坑镇人民政府、家地乡人民政府

  

  三等奖:澄照乡人民政府、秋炉乡人民政府、郑坑乡人民政府

  

  五、垦造耕地工作先进单位(5个)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

  

  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乡镇(1个)

  

  葛山乡人民政府

  

  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2人)

  

  吴土英(县发改局)、李建伟(县财政局)、陈孟华(县农业局)、朱小平(县林业局)、柳良云(县国土资源局)、徐仕清(九龙乡)、项大海(秋炉乡)、刘爱忠(毛垟乡)、何伟东(梅岐乡)、叶长过(大际乡)、吴万里(景南乡)、雷剑锋(东坑镇)

  

  八、地质灾害村级优秀监测员(1人)

  

  何晓荣(鸬鹚乡黄桑南村)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勇于开拓,锐意进取,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工作,为努力实现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