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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文[2012]18号
【颁布时间】 2012-06-07
【实施时间】 2012-06-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4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2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六)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在全市社区和村镇设立宣传栏,向群众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加强信息报送,成立基层法律援助通讯员队伍,及时撰写交流信息,总结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做法和新经验。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以郑州市司法局为主要牵头单位,成立2012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分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对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受理点的业务指导,同时强化法律援助管理职责,精心组织,务实求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考核奖罚机制,对各县(市、区)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经费使用、办案补贴发放、案件办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各项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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