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银房办发[2012]35号
【颁布时间】 2012-05-28
【实施时间】 2012-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4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银川市住房保障局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银川市住房保障局行业管理处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保障局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银房办发〔2012〕35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厅、教育厅、广电局、总工会、团委和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安监宣教〔2012〕58号)精神,有效组织开展好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银川市住房保障局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银川市住房保障局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抵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自治区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厅、教育局、广电局、总工会、共青团和区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安监宣教〔2012〕58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安委办〔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安全生产 “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7号)为主要内容,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推动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主题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协调工作,成立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朱韶峰

  

  副组长:许怀祥、阎高华

  

  成 员:田党政、何贵杰、姚劲立、吕健、吴斌、袁伟、张伟军、邢波、李万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贵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艳莉、王利成、文星、仇晓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

  

  五、活动范围及主要阶段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局机关、各企事业单位中同步开展。共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 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4日至6月10日)

  

  (二)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0日第一个星期日)。

  

  (三) 安全文化周(6月11至17日)。

  

  (四)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6月18至24日)。

  

  (五) 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周(6月25日至30日)

  

  六、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局机关及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张贴宣传画、设置专栏、板报等宣传园地、观看安全宣传警示片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使大家自觉主动参与到“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中来。

  

  (二)6月10日为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围绕活动主题在驻地的广场或主要街道设置安全生产知识咨询点,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和宣传活动。请局属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制作宣传条幅、准备宣传资料。活动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6月11日至17日,局机关、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法制教育等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行业管理处要加大对各开发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各责任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局工程科要严格按照《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做到文明施工,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安全实施。局住房保障处要加强直管公房日常维修管理工作。市住房保障中心、宜佳公司要加大对公有危旧住房的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及时排查隐患。做好防汛工作安排,制定专项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不时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组织人员认真参加市安委会组织开展的知识竞赛和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六)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并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2012年6月25日前报送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仇晓  5041114

  

  附件: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日期:

  

内容

数量

安全生产月集中咨询日接受咨询人数(人)

 

安全生产月集中咨询日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份)

 

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人数(人)

 

安全生产月期间张贴各种宣传画(张)

 

安全生产月期间发放宣传材料数量(份)

 

安全生产月期间设置专栏、板报等宣传园地数量(个)

 

安全生产月期间检查企业数量(个)

 

安全生产月期间查出隐患数量(个)

 

安全生产月期间隐患整改率(%)

 

观看安全宣传警示片(人)

 

其他活

动内容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