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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第三专题:开创社会建设和管理新局面,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 时间安排:2012年7月 学习这一专题,要明确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是富民强桂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支撑。在学习中要从四个方面把握主要精神:一是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本部门的整体决策部署,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二是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努力提高国土资源参与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三是着眼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单位活动,努力在巩固和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加强国土信息化建设、夯实社会管理的根基上下功夫,健全完善社会管理创新的长效工作机制。四是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第四专题:开拓绿色发展新路子,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 时间安排:2012年8月 学习这一专题,要明确发挥广西“山青水秀生态美”的品牌优势,加快建设经济与资源协调发展、生态产业发达、自然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明示范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战略举措,也是在资源能源日趋紧张的国际大背景下抢抓机遇,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赢得发展新优势的必然选择。在学习上要把握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生态文明的本质及其特征,牢固树立生态立区、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倡导生态价值观、生态道德观、生态消费观、生态政绩观,引导系统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绿色、生态化的消费模式。二是把握好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强化生态文明与保障机制建设,拓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新思路、新途径。三是明确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今后五到十年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搞好规划,摸清底数,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制定细则,切实把自治区党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走出一条生态立区、绿色崛起之路。 (五)第五专题:加快民族事业新发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时间安排:2012年9月 学习这一专题,要明确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是中央对广西的殷切期望,也是加快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坚实基础和重要任务,对于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学习中要重点把握好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认真贯彻十七大以来中央针对民族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分析形势,查找薄弱环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要大力宣传广西人民安居乐业、民族团结和睦的生动景象,充分反映党和政府关心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保障改善民生的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引导各族人民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倍加珍惜我区获得“四个模范”(民族团结的模范、维护统一的模范、维护稳定的模范、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的模范)的崇高荣誉。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凝聚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参与当地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六)第六专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 时间安排:2012年10月 学习这一专题,要广泛开展以“科学发展成就辉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举行报告会、图片展览、板报宣传等形式,回顾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科学发展的成功实践,充分展示科学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十八召开后,要运用各种形式,广泛组织国土资源系统党员干部学习讨论,深刻领会全会的精神实质,推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把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奋发进取,抢抓机遇,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