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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办发[2012]31号
【颁布时间】 2012-05-18
【实施时间】 2012-05-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4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全州政务信息工作联动制度

[接上页]
(八)强化学习和交流。每年适时组织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包括特约信息员)和电子政务建设管理人员到省内外学习考察,积累经验。每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以上全州性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建设培训会或座谈会,提高政务信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县市之间、部门之间交流沟通,互学共进。

  (九)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督查督办。今年起,全州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州政府政务督办内容,由州政府督查室和州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定期不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工作跟踪督办,适时就督办情况进行通报。

  (十)参加会议制度。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列入州政府召开的重大会议、重要专题会议、重要工作调研、重要工作汇报(座谈)会的参会单位,以更好地获取亮点、特色、典型政务信息源。具体由州政府办综合秘书科负责核定和通知。

  (十一)强化与省上的对接汇报。州政府信息公开办要定期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汇报我州政务信息工作的措施、成效和努力方向。专职信息编报人员要与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具体负责政务信息采编的领导和同志保持长期良好的沟通和对接,提升他们对我州的了解和认知度。

  五、奖惩办法

  (一)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县市、州直各部门、垂管系统驻州各单位年度目标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按规定实施目标绩效考核。其中,对未完成目标分值任务的联动单位,按规定予以从重扣分。

  (二)完不成所下达年度政务信息目标分值任务的县市政府办公室、州政府部门和州政府办相关科室,在年终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绩效评价中,取消评优资格。

  (三)州政府设立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责任奖。对被国务院、省政府采用的政务信息和相关工作责任人,实施奖励制度。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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