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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蒙字[2012]554号
【颁布时间】 2012-05-30
【实施时间】 2012-05-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4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全国第四批老蒙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缴纳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费用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全国第四批老蒙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缴纳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费用的通知

  (内卫蒙字〔2012〕554号 )


  

  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中蒙医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学位授予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的相关文件要求,第四批全国老蒙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费用为博士学位每生1.2万元,硕士学位每生1万元,缴至北京中医药大学。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学位授予单位的委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中医药大学定于6月4日答辩并要求必须在答辩之前缴纳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费用,否则不予答辩。请继承人经费所在单位于2012年6月1日前统一将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费用汇至北京中医药大学账号。缴费清单详见附件1。

  

  二、现将《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临床医学(中医师称)专业学位管理办法》转发给各单位继承人,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联系方式

  

  内蒙古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

  

  联 系 人:伊乐泰、孙淑艳

  

  联系电话:0471-6945007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 系 人:李 华

  

  联系电话:010-64287669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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