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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永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 张永平同志任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半年); 张春生同志任石家庄市商务局副局长; 安才良同志任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调研员; 刘志国同志任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张岩同志任石家庄市民政局副局长(正县),不再担任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调研员职务; 张顺泽同志任石家庄市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丛九龄同志任石家庄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邢卫建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职务; 王鹏飞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市卫生局调研员职务; 张国军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市卫生局副调研员职务; 纪卫国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市科技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刘建国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魏宗广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市公安局调研员职务,保留正县职级; 魏建涛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调研员职务,保留正县职级。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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