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渔政系统渔政执法技能比武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各海区渔政局: 为推动全国渔政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2]19号)精神,我部将举办一次全国渔政系统渔政执法技能比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执法技能、促进队伍建设为目标,坚持“立足岗位、贴合实际、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全国渔政系统渔政执法技能比武活动,提升渔政人员业务素质,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团结协作意识,在渔政系统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为做好各项渔政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 全国渔政系统渔政执法技能比武活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和黄渤海区渔政局联合举办。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和黄渤海区渔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范围的技能比武活动,各海区渔政局组织实施本单位并指导有关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的技能比武活动。 三、技能比武项目 (一)知识竞赛 比试渔业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渔业法》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具体范围见附件),采取组队竞答执法考题的方式进行竞赛。 (二)技术体能比武 1.抢险救生:模拟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场景,由沿海渔政代表队各派3名队员驾驶执法艇进行抢险救生。 2.军体操:由三个海区渔政局各组织21名队员进行军体操比赛。 3.消防30米接力跑:由参赛队组织4名队员,穿救生衣、提灭火器接力完成4×30米折返跑。 (三)案卷评比 各海区渔政局、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各推荐一份2012年度渔业执法案卷,参加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统一组织的案卷评比。 除以上比赛项目外,各海区渔政局还将选派三名代表进行乒乓球表演赛。以上技能比武项目均为决赛阶段的项目,各地举行的选拔比赛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技能比武活动步骤和决赛组队方式 (一)活动步骤 全国渔政系统渔政执法技能比武活动分选拔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选拔比赛阶段 (1)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于6月份在《中国渔业报》上登载渔业执法试题,全国渔政系统中持有效渔业行政执法证的渔政人员均可参与答题,邮寄答题纸到相应海区渔政局后,由海区渔政局组织选拔参加决赛人选。 (2)各海区渔政局、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可组织本单位、本辖区的渔业执法案卷评比活动,于7月31日前推荐一份优秀渔业执法案卷至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参加评比。 (3)各海区渔政局还可组织本单位并指导有关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的技能比武活动,具体方式及奖励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决赛人选选拔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 2.决赛阶段 (1)三个海区渔政局在选拔比赛基础上,各组织两支代表队参加决赛。海区渔政局所辖沿海省(区、市)以及部分边界水域和内陆水域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可向海区局申请推荐优秀选手,参与海区渔政局参赛队的组建。 (2)各海区渔政局分别派专人负责协调所组建的参赛队队员做好决赛准备工作。决赛由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和黄渤海区渔政局组织实施。 (3)决赛初定11月在山东省烟台市举行;同时进行渔政队伍建设年工作总结活动,集中展示渔政征文比赛、渔政摄影比赛、“五个一工程计划”和技能比武活动的成果。 (二)决赛组队方式 黄渤海区渔政局组织黄渤海区队、黄河流域队参赛;东海区渔政局组织东海区队、长江流域队参赛;南海区渔政局组织南海区队、珠江流域队参赛。参加人选由各海区渔政局和各流域委员会在选拔赛基础上自行确定,每队由5人组成,其中领队1人,参赛队员4人(至少包括1名女性,组队人选需考虑辖区和流域内各省(市、区)的代表性)。 五、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本次技能比武活动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获奖团队由农业部办公厅发文公布,并颁发“渔政执法技能比武团体一、二、三等奖”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