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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办字[2012]76号
【颁布时间】 2012-06-14
【实施时间】 2012-06-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5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PM2.5监测防治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六)加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宣传培训力度。各地要切实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宣传贯彻工作,建立健全新标准培训体系,着力抓好新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努力提升新标准及pm2.5监测与防控的公众知晓度,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各地要高度重视pm2.5监测防治工作,调配精干力量,认真组织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统筹谋划、强力推进。要将新标准、新要求、新举措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加快全面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步伐。

  

  (二)密切配合,务求实效。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发挥综合协调、统一监管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全力推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加大投入,提升能力。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着力提升新增指标监测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切实做好仪器设备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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