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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洪卫办字[2012]26号
【颁布时间】 2012-06-13
【实施时间】 2012-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5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南昌市市直卫生系统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南昌市市直卫生系统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洪卫办字〔2012〕26号)


  

  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公节办《关于2012年南昌市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洪公节办发[2012]5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引导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定于6月11日至17日举办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

  

  二、主要内容

  

  1、开展低碳体验活动。6月14日定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建议局属各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除医院外其他公共建筑3层以下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倡导低碳出行,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具体方案附后)

  

  2、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成就。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和专题网页、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3、局属各公共机构采取再生产品展览展示、以(旧)换新、知识宣讲等形式,组织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的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

  

  4、制作印发节能宣传画。局属各公共机构要在办公区、公共场所及职工住宅区张贴宣传画。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关于开展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1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2012年南昌市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洪公节办发[2012]5号)文件要求,市直卫生系统于节能宣传周期间(2012年6月11日-2012年6月17日)开展安排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现将市直卫生系统公共机构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参与对象

  

  市直卫生系统各公共机构

  

  二、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4日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1、“6.14”活动日当天,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倡议除医院、信息中心等特殊单位外局属各公共机构当日工作时间不开空调。

  

  3、建议各单位6层以下(含6层)公共机构办公楼宇内电梯停开,高层建筑分时段部分停开。

  

  4、局属各公共机构办公楼宇内公共区域照明(不含卫生间与开水房照明)关闭。

  

  四、工作要求

  

  1、局属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并拍摄宣传用影像资料。

  

  2、各单位参加活动的情况,请予6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简要汇总至市卫生局办公室,联系人:何志军,联系电话:83986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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