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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洪卫党字[2012]47号
【颁布时间】 2012-06-12
【实施时间】 2012-06-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5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南昌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卫生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南昌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卫生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卫党字〔2012〕47号)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2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南昌市卫生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昌市卫生局委员会

  2012年6月12日

  


  
南昌市卫生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洪综治办[2012]27号文件、市综治委《2012年综治工作重点项目分解推进表》的有关精神,在市直卫生系统内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市直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由党政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哪里治安问题严重就整治哪里,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抓好抓实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在市直卫生系统集中排查矛盾纠纷,全面查清各类矛盾纠纷的状况和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基本因素,按照领导包干、挂牌督办、限时办结的要求,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的源头性问题。同时,建立矛盾纠纷大排查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对矛盾纠纷的发现、防范和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坚决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事件、恶性民转刑案件、个人极端事件和规模性集访事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条块联动”原则。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排查整治工作以属地为主,部门配合,实行条块联动,明确划分条块责任。

  (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各单位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些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哪些治安问题,什么矛盾纠纷突出就重点化解什么矛盾纠纷。

  (三)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各单位要着眼建设,因势利导,疏堵结合,以和谐平安创建为载体,进一步创新管理手段,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产生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四)坚持“注重实效”原则。要通过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找准和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责任查究”原则。对排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整治措施不到位,导致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查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重点

  (一) 重点场所:城乡校园及其周边地区,单位门诊、病房等公众聚集场所、财务科、信息中心、电脑机房、建筑工地、生物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及毒麻药品仓库、单位危房等。

  (二)重点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高压氧仓、制氧室、配电间、消防器材等特种设备。

  (三)重点人群:容易造成现实危害的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携带艾滋病毒的违法犯罪人员和法轮功及其他邪教重点人员等。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排查。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单位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具体工作人员经常性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大排查,切实摸清本单位突出的矛盾纠纷,摸清治安混乱的场所,摸清有现实危害的重点人群,摸清可能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摸清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摸清导致治安混乱的原因。

  (二)狠抓集中整治。对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实行台帐管理制度,将排查出的单位治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分类建立台帐,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和滚动排查、滚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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