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颁布时间】 2012-05-11
【实施时间】 2012-05-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5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提示IF1205合约最后交易日及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所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即if1205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5月18日,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交割手续费标准为交割金额的万分之一。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风险控制,做好相关风险提示与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