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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市发[2012]3号
【颁布时间】 2012-05-15
【实施时间】 2012-05-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6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接上页]


  在组委会领导下设立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任组长,农业部党组成员张玉香任副组长,组委会各成员单位一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交会的具体筹备工作,由全国农业展览馆馆长隋斌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八个工作组,负责具体运作和实施。

  

  (一)秘书组。由农展馆牵头,负责展会的总体策划、运作、协调、联络以及重大活动的安排、组织实施等。

  

  (二)招展组。由产业化办公室牵头,经管司、种子局、农机化司、渔业局、农展馆等单位参加,负责国内参展企业的招展、组织和展会期间的贸易统计。

  

  (三)招商组。由贸促中心牵头,具体负责境外企业招展和采购商邀请。国内采购商邀请和组织由农展馆负责。

  

  (四)宣传组。由办公厅牵头,农展馆协助,负责制定农交会整体宣传方案并组织相关宣传工作。

  

  (五)网络组。由信息中心牵头,农展馆协助,具体负责网站建设、网络报展及后台管理、信息采集和网上宣传、贸易成交额统计等。

  

  (六)会议联络组。由农展馆牵头,负责相关文件起草,会议的组织实施以及各种论坛、推介会、对接会等活动的联络、协调。

  

  (七)交通安全组。由农展馆牵头,负责展会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等具体工作。

  

  (八)展场服务组。由农展馆牵头,负责展会现场服务和管理等。

  

  各专业展示交易区筹展以农业部相关司局为主负责,综合展示交易区的序厅筹展以农业部计划司为主负责,台湾展团筹展以农业部台办为主负责,农展馆等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六、重大活动安排

  

  本届农交会拟安排7项组委会重大活动,分别为:新闻发布会、采购商专场、开幕式、高峰论坛、招待宴会、贸易成交签约仪式和总结表彰大会。展会期间,视情况安排领导参观专场。

  

  七、奖项设置

  

  为充分调动展团和企业参展积极性,促进贸易成交,加大我国农产品品牌培育,本届农交会拟继续设置组织奖、设计奖、贸易成交奖和农产品金奖四种奖项,前三个奖项颁发给展团,农产品金奖颁发给企业。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厅(委、局)和新疆兵团农业局为本辖区内筹备参加第十届农交会总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要成立筹备工作组,明确一名厅领导牵头,确定一个处室(或单位)负责具体筹备工作。请于5月25日前,将负责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的厅领导姓名、职务及负责该工作的处室负责人、联系电话报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

  

  (二)做好招展招商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统一协调组织本辖区相关企业参加农交会的展览、招商引资、产品推介、国内外采购商洽谈、贸易促进、宣传和后勤服务等工作,并及时与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组沟通有关情况。

  

  联系人:连京、马雪飞

  

  电话:010-65033622、65096160

  

  传真:010-65033611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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