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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12]97号
【颁布时间】 2012-06-11
【实施时间】 2012-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6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克拉玛依)国际石油天然气及石化技术装备展览会组委会与执委会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克拉玛依)国际石油天然气及石化技术装备展览会组委会与执委会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2〕9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在技术、装备制造业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集中展示国内外石油石化行业最新技术成果与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水平,发挥克拉玛依在石油石化产业方面的工业优势,吸引国内外装备制造企业到新疆投资发展,推进新疆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贸促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联合拟于今年9月12日至14日在克拉玛依市举办中国(克拉玛依)国际石油天然气及石化技术装备展览会。

  

  为将中国(克拉玛依)国际石油天然气及石化技术装备展览会举办成国家级、国际化的展会,有利于展会的组织、协调、招展等工作的开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主办单位研究,成立中国(克拉玛依)国际石油天然气及石化技术装备展览会组委会和执行委员会。

  

  一、中国(克拉玛依)国际石油天然气及石化技术装备展览会组委会

  

  主任委员:

  

  努尔·白克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万季飞(中国贸促会会长)

  

  常务副主任委员:

  

  库热西·买合苏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委员:

  

  王永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经信委主任)

  

  于平(中国贸促会副会长)

  

  李新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曹耀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刘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许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二、中国(克拉玛依)国际石油天然气及石化技术装备展览会执行委员会

  

  主任委员:

  

  许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王克林(中国贸促会新疆分会会长)

  

  陈新发(克拉玛依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委员:

  

  聂海光(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副总经理)

  

  王更生(克拉玛依市副市长)

  

  成员单位:中国贸促会新疆分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化行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电行办、中国石油西部钻探公司、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公司、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公司、新疆石油学会、振威集团新疆振威展览公司。

  

  执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克拉玛依市副市长王更生兼任,负责联系、协调、落实展览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筹备工作分协调组、招展组、会务组、展览服务组、宣传组、秘书组、学术研讨组、安全保卫组、外事组、后勤保障组等10个专业组。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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