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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工商食[2012]205号
【颁布时间】 2012-06-07
【实施时间】 2012-06-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6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沪工商食[2012]205号)


  

  各分局,市局有关处室,投诉中心:

  

  为深入推进本市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工商食字〔2012〕88号)和上海市食安办《关于上海市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沪食安办〔2012〕111号)的要求,现就本市工商部门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着力安排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工商主题日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发挥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扩大宣传周活动的参与面,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本次宣传周工商主题日活动确定为“千名食品安全监督员巡访万家超市”。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市食安办的统一安排,工商主题日活动时间定于2012年6月20日。届时,市工商局将与宝山区人民政府联合举行启动仪式;各分局要结合区域特点各自举行启动仪式,并组织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巡访超市,对超市履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承诺和过期食品销毁制度、流程和记录等进行巡访监督。

  

  二、因地制宜,有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系列活动

  

  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起止时间为6月11日至17日,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期间,市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工商政务网、工商微博上宣传周的活动预告,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市局将组织食品安全专题视频讲座,邀请食品安全专家为全系统基层工商干部解读食品标签管理、食品添加剂知识等相关问题,帮助工商干部更新食品安全管理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结合深入推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立功竞赛活动,市局将于6月15日举行上海市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能竞赛决赛,通过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评出快检能手和快检优胜个人(具体方案另行下发),并将邀请市局领导和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代表视察、观摩。

  

  (三)各分局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有序推进宣传周期间各项活动。

  

  1.要紧紧围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宣传工商部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为重点,深入社区、街道和居(村)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手册。要加强对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充分发挥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作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

  

  2.要深入开展一次对食品经营企业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举办法制讲座、剖析食品安全违法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等形式,督促食品经营企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特别是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监督,切实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3.要积极组织工商干部参加“全国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广泛发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踊跃参加“全国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网络竞赛”,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积极入围”的参赛氛围。

  

  三、加强领导,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实效性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分局要提高对宣传周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宣传周活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落实大型活动安全保障措施,积极推进“千名食品安全监督员巡访万家超市”工商主题日活动,确保宣传周期间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贯彻中央“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强化宣传周期间的舆情监测,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全面反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并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集中宣传引导与日常培训教育相结合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宣传周期间,各分局可以主动与所在区的区级新闻媒体联系,积极宣传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汇总情况,及时上报。各分局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的文字和影像资料收集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于6月21日前将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和《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并报送至市局食品处公务邮箱。

  

  附件: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

  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类别

单位

数量

1

成立宣传周组织机构

 

2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3

 

开设专栏、专题

 

播放公益广告

 

举办专题展览

场次

 

组织街头咨询

场次

 

张贴海报标语

 

印发科普读物

册(份)

 

4

举办食品安全论坛

场次

 

举办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

场次

 

5

组织参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

参加人次

 

6

制作典型案例专题片

 

7

举办食品经营者培训班

个次/人次

 

培训食品经营者

人次

 

8

督促指导食品经营者(企业)举办培训班

个次

 

培训人员

人次

 



  备注:各分局于6月21日前将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和《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至市局食品处公务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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