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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2]52号
【颁布时间】 2012-06-07
【实施时间】 2012-06-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6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推进实施阶段(7-11月)。认真落实人事、财务、办公场地等事项,全面推进省以下邮政监管机构组建工作。7月底前完成各地级以上市邮政管理局领导班子配备工作。8月底前完成各地级以上市邮政管理局内设机构领导干部选调工作。9月底前完成各地级以上市邮政管理局公务员招录工作。10月底前完成各地级以上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场地筹建工作。11月底前召开机构成立大会,宣布任命,完成各地级以上市邮政管理局机构挂牌、组织登记、党务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工作资料,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

  

  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影响大,涉及范围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省邮政管理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各项具体工作。省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协调和业务指导,研究制订相关政策,为加强邮政行业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环境。省公务员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各地级以上市邮政管理局公务员招录工作。

  

  附件:

  广东省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和人员编制

  

序号

机构名称

编制数量

1

广州市邮政管理局

14

2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

14

3

珠海市邮政管理局

9

4

汕头市邮政管理局

12

5

佛山市邮政管理局

12

6

韶关市邮政管理局

10

7

河源市邮政管理局

8

8

梅州市邮政管理局

11

9

惠州市邮政管理局

10

10

汕尾市邮政管理局

8

11

东莞市邮政管理局

12

12

中山市邮政管理局

8

13

江门市邮政管理局

10

14

阳江市邮政管理局

8

15

湛江市邮政管理局

11

16

茂名市邮政管理局

10

17

肇庆市邮政管理局

10

18

清远市邮政管理局

10

19

潮州市邮政管理局

8

20

揭阳市邮政管理局

8

21

云浮市邮政管理局

8

合计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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