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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评定和村级体育俱乐部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不断推进“十二五”期间我省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省体育强县(市、区)、体育强镇(乡)、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及村级体育俱乐部创评的有关要求,决定继续在全省开展2012年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评定和村级体育俱乐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6月份,申报单位进行自评。 (二)7月份,各市、县(市)体育部门检查,并进行初评。 (三)7月10日,经市、县(市)初评合格的强县(市、区)、强镇(乡)、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创建单位向省体育局报送申报表,8月5日截止申报,逾期不予评定。 (四)经市初评合格的村级体育俱乐部于7月31日前报申报单位名单,申报材料于9月10日前报送省体育局。 二、申报材料 (一)体育强县(市、区)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省体育局。 (二)体育强镇(乡)、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村级体育俱乐部申报材料上报省、市体育局各一份。 (三)各项申报材料的填写内容、报送办法仍按照2010年的规定执行。 三、预报名额 (一)体育强县(市、区) 杭州市:1个;温州市:1个;嘉兴市:2个;绍兴市:1个;金华市:2个。 (二)体育强镇(乡) 杭州市:5个;宁波市:12个;温州市:12个;湖州市:4个;嘉兴市:6个;绍兴市:9个;金华市:11个;衢州市:9个;台州市:12个;丽水市:31个。 (三)村级体育俱乐部 杭州市:40个;宁波市:30个;温州市:30个;湖州市:20个;嘉兴市:35个;绍兴市:35个;金华市:30个;衢州市:20个;舟山市:20个;台州市:20个;丽水市:20个。 (四)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 已经获得市级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命名的单位均可申报。 四、检查验收 (一)体育强县(市、区) 省体育局于今年9月至10月将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检查。 (二)体育强镇(乡)、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村级体育俱乐部 1、市属区的镇(乡)、街道、社区、行政村由市体育局组织检查;县(市)所属的单位由县(市)体育局组织检查,时间为今年9月至10月。省体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2、强镇(乡)、街道、社区检查验收情况由市体育局统一汇总报省体育局群体处(见附件1、附件2);强镇(乡)、街道、社区有关数据由各县(市)体育局先行汇总,再报市体育局统一汇总后报省体育局群体处(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体育局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把关,确保申报的单位符合评定标准和要求。 (二)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开展创建工作,上报材料必须真实可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评定资格。 (三)附件表格是创建工作备案表,作为检查验收时的重要材料,请创建单位按要求实事求是填写,并随申报材料上报。 六、其它事项 (一)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村级体育俱乐部申报材料送至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虞超英,电话:0571-85164659,附件1、3内容请发电子邮件至:1207559489@qq.com。本通知及申报评定表等有关表格均可在浙江省体育局网站上(群众体育/文件)栏目查询、下载。 (二)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申报材料送至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周映红,电话:0571-85061759,附件2、3内容请发电子邮件至: tyjzhyh@163.com。有关申报表格均可在浙江省体育局网站上(群众体育/社区、青少年、幼儿)栏目查询、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2年体育强镇(乡)检查验收汇总表 2. 2012年城市体育先进街道、社区检查验收汇总表 3.2012年体育强镇(乡)、街道、社区数据统计表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1: 2012年体育强镇(乡)检查验收汇总表
备注:本表由县(市、区)体育局具体汇总,再报市体育局统一汇总报省局群体处 市体育局(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汇总时间:2012年月日 附件2: 2012年城市体育先进街道、社区检查验收汇总表
备注:本表由县(市、区)体育局具体汇总,再报市体育局统一汇总报省局群体处。 市体育局(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汇总时间:2012年 月 日 附件3: 2012年体育强镇(乡)、街道、社区数据统计表(市)
注:1、文体中心指有室内外健身设施,活动总面积在2000㎡以上的场地,并挂牌。健身苑(点)指室外200㎡以上的,有健身设施的场地健身路径指20件为1条,10件为0.5条。2、填表时先汇总镇(乡),然后是街道,最后是社区数据,请不要遗漏,并认真准确填写。3、该表由市体育局汇总填写后报省体育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