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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
【发文字号】 洪路养字[2012]18号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7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关于下达西圳线(石岗交通学校旧址段)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任务的通知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关于下达西圳线(石岗交通学校旧址段)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任务的通知

  (洪路养字[2012]18号 2012年6月)


  

  新建公路分局:

  经2012年4月23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32号抄告单)决定:由你局负责组织实施x046西圳线(石岗交通学校旧址段)养护大中修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该项目主要工程量为:本段大中修工程路面施工长2.038km,共计8段,其中a段320.58m,路面宽7.0m;c段687.29m,路面宽从5.0m过度到3.5m;b、d、g、h段共866.25m,路面宽3.5m;e、f段共163.77m,路面宽2.0m。增设4处圆管涵共计26.0m,平交路口6处,培路肩2037.9m2等。(详细工程量见施工图设计)

  2、该项目务必在2012年7月15日前完成。请你局抓紧有利天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及劳务队伍,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同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试验检测记录和施工记录及影像资料。

  3、该项目实行计量支付,成本控制,工程经费不得突破99万元。其中设计费2万元,管理费2万元。在工程验收合格并审定决算后,其经费在2011年省局下达的大中修工程经费计划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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