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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十九条 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结束后第二天,股东可通过信息公司网站并按该网站规定的方法查询自己的有效投票结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所网站的网址为:www.sse.com.cn。 本所指定的信息公司网站、投票意见代征集系统及证券公司投票系统的网址均为:www.sseinfo.com。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所称“议案组”系指由多个需逐项表决的议案所组成的议案组。 第二十二条 本所和信息公司对因系统异常及采取相应措施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所2006年9月8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05年3月1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备忘录第一号股东大会分类表决和网络投票》及2005年6月1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 上市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交易系统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设置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上市公司同时发行a股和b股的,本所为a股和b股分别设置投票代码。 (二)投票代码: 1.上市公司a股代码前三位为“600”的,其a股投票代码为“738xxx”(xxx为其a股代码后三位)。 2.上市公司a股代码前三位为“601”的,其a股投票代码为“788xxx”(xxx为其a股代码后三位)。 3.上市公司a股代码前三位为“603”的,其a股投票代码为“752xxx”(xxx为其a股代码后三位)。 4.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其b股投票代码为“938xxx”(xxx为其b股代码后三位)。 (三)投票简称为“xx投票”,由上市公司根据其证券简称向本所申请。 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本所新股申购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买卖方向为买入。 (二)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如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则1元代表议案一,2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99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多个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可组成议案组。此时可用含两位小数的申报价格代表该议案组下的各个议案,如2.01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一个议案,2.02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二个议案,依此类推。2.00元代表议案组2项下的所有议案。 (三)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四)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的,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五)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