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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1: 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为保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区县、高校和相关主管部门务必于2012年5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市教委人事处,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具体材料为: 1.推荐工作报告一份(请加盖公章)。 2.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申报表一式三份。推荐已获2011年度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者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也填写此表,并在单位推荐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栏写明推荐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3.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区县/学校”。同时,请提供彩色工作照3-5张(电子版)。 4.推荐人选简要事迹。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在300-4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人物特征鲜明。请直接填写在申报表内。 5.推荐人选先进事迹。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请直接填写在申报表内。 附件2: 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 申 报 表 主 管 部 门 工 作 单 位 姓 名 填 报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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