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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12]107号
【颁布时间】 2012-05-08
【实施时间】 2012-05-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7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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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信息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要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现场新闻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公开环境信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批严重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各县(市、区)要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深入排查和整治阶段(5月至8月)

  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以及污染减排重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并对本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6月10日前将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情况和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信息公开情况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督查阶段(4月至10月)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市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整治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排查整治情况,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情况和专项行动总体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

  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11月10日前完成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更新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信息,并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

  
郑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学军 副市长

  副组长:谢霜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玉奇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李福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宋文娟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总经济师

  冯忠信 市纪委常委

  申德礼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国强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主席

  曲 标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张 雷 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韩松涛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孙 黎 市水务局副局长

  潘公社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吴加新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由韩松涛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张丙彦、郑州新区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张璞任办公室副主任,市直各单位的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环保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7189532,67189370(传真),电子邮箱:zzhjjczd@si 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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