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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学[2012]31号
【颁布时间】 2012-05-02
【实施时间】 2012-05-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7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等13个专业纳入本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第一批次的批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等13个专业纳入本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第一批次的批复

  (沪教委学〔2012〕31号)


  

  上海师范大学:

  你校《上海师范大学关于调整部分专业录取批次的请示》(沪师教字〔2012〕3号)收悉。根据本市招生工作调整批次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哲学等13个本科专业自2012年起纳入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一批次进行录取(具体专业名单见附件。)

  希望你校积极做好批次调整的各项准备,稳妥推进招生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上海师范大学纳入本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第一批次专业名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

  上海师范大学纳入本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第一批次专业名单

  

序号

本科专业

对应博士点

1

哲学

哲学

2

教育技术学

教育学

3

应用化学

环境工程

4

生物技术

5

生物科学

6

园艺

7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8

地理信息系统

9

化工工程与工艺

10

食品科学与工程

11

应用物理学

数学物理

12

广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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