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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贸司关于请提供商品市场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摸清全国有进出口业绩的商品市场的营业面积、年成交额、进出口额等情况,以利于加快培育内外贸结合的商品市场工作,请你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情况调查表》(附后),并于6月19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反馈我司。 联系人:李皓烚 刘丰 电话:010-65198451,010-65197423 传真:010-65197452 邮箱:lihaoxia@mofcom.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情况调查表 商务部外贸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