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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财发[2012]80号
【颁布时间】 2012-06-06
【实施时间】 2012-06-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8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农业部2012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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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查验核实

  

  部内相关司局会同驻部监察局成立评估小组,采取资料查看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省级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资料审查。对各省农业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逐一核实,并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初步打分,必要时要求省里补充相关材料。实地考核。组织利用有关单位力量,组成由财务、基建、行业专家联合考核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部分省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对初步打分情况进行修正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与省级自评分差异较大的,需沟通协商,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

  

  (三)综合评估

  

  评估小组根据查验核实情况,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提出表彰建议,形成延伸绩效管理专项报告,上报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四、进度安排

  

  考核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的原则进行。考虑到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政策项目的执行周期不同,特别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还包括基建项目,这两个政策项目绩效管理实施进度分别安排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

  

  2012年6月15日前,研究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

  

  2012年11月30日前,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完成自评工作,报送相关材料。

  

  2012年12月15日前,农业部相关司局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

  

  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农业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2013年3月31日前,省级农业部门完成自评工作,报送相关材料。

  

  2013年4月30日前,农业部相关司局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

  

  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农业部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结果运用

  

  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与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适当挂钩。对评估结果为优秀档次的省级农业部门,在全国农业厅局长会议上予以表彰,并以部函的形式通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成立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由部财务司牵头负责,部农机化司、科教司、计划司具体负责,驻部监察局参与,协同推进延伸绩效管理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地方农业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处室或牵头部门,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省(区、市)对地(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开展延伸绩效管理试点。

  

  二是加强培训宣传。延伸绩效管理是一项新事物。我部将适时组织省级农业部门举办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讲解绩效管理基本知识,解读实施方案和评估方法与标准,安排落实相关工作。同时,通过印发工作简报,介绍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省级农业部门要主动把这两项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或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配合驻部监察局认真做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地方有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政策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表: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附表1: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被考核单位全称:

  
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评分标准备注
1制度建设 (20分)建立健全制度20建立资金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责任制等方面制度的得20分,每缺一项制度扣5分。 
2重点工作 (50分)补贴机具、补贴对象、补贴经销商确定9按规定确定补贴机具、补贴额、补贴对象和补贴经销商的得9分,未按规定确定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3信息公开9按规定设置信息公开固定网址或开通固定专栏的得4分;按时完整公开信息的得5分,内容缺项或公开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4廉政风险防控9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得3分,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得3分,全面印发警示教育资料的得3分。 
5监督检查9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的得2分;年度内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大范围监督检查的得3分,缺少1次扣1.5分;农机化主管部门对补贴机具按规定比例组织核查的得4分,否则相应扣分,扣完为止。 
6投诉处理9有效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的得9分,未有效处理群众投诉并上报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7材料上报5按要求上报材料的得5分,报送数量不完整、不及时或存在明显错误的每次扣0.5分。 
8执行实施 (20分)实施进度12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满分12分,具体按农业部评分标准打分。 
结算进度8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进度满分8分,具体按农业部评分标准打分。 
9实施效果 (10分)提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10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促进农业部下达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完成的得10分,每降低0.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一票否决重大违法违规 经公安、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合计100  


  

  附表2: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被考核单位全称: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评分标准自评分数评定分数扣分原因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1.农技推广管理体制 10全省100%的县明确县级农业部门和乡镇政府对乡镇推广机构的管理和指导职责,得10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农技推广队伍建设10全省100%的县基层农技人员到位,得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全省100%的县推广机构专业农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得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农技推广运行机制建设10全省100%的县建立人员聘用制度、推广责任制度、农技推广考评制度、农技人员培训制度、多元推广制度,5项制度得10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4.农技推广服务10全省100%项目县完成遴选、发布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工作,满分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全省100%项目县明确农技人员下乡任务和要求,满分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5.农技人员培训12全省100%项目县制定培训计划并完成培训任务,满分7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8分,扣完为止;全省100%项目县建立完整规范培训档案,满分2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08分,扣完为止;全省100%技术指导员培训后满意,满分3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2分,扣完为止。   
6.推广基地建设8全省100%项目县完成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得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全省100%项目县承担高产创建或其他基地技术推广服务,得3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2分,扣完为止。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7.推广服务效果10全省100%项目县完成示范户培育工作,增产增收效果显著,满分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全省100%示范户满意,满分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8.资金使用情况10全省100%项目县资金管理规范(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使用监管等情况),满分10分,每有1个县出现资金管理问题,扣0.4分。   
乡镇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实施9.及时申报下达投资计划4配合省级发改部门按要求报送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得2分,未按时申报不得分;配合省级发改部门按要求及时分解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得2分,未按规定时间下达不得分。   
10.落实地方配套资金4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并及时足额到位超过100%,得4分;90-100%,得3分;50-90%之间,得2分;低于50%不得分。   
11.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8对照投资计划下达文件明确的乡镇(区域)站数量,建设任务完成100%,得8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12.资金使用情况4资金管理规范(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使用监管等情况),得4分,每有1个乡镇(区域)站出现资金管理问题,扣0.1分,扣完为止。   
一票否决重大违法违规 经公安、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各指标完成50%及以下不得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各指标完成75%及以下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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