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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查验核实 部内相关司局会同驻部监察局成立评估小组,采取资料查看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省级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资料审查。对各省农业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逐一核实,并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初步打分,必要时要求省里补充相关材料。实地考核。组织利用有关单位力量,组成由财务、基建、行业专家联合考核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部分省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对初步打分情况进行修正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与省级自评分差异较大的,需沟通协商,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 (三)综合评估 评估小组根据查验核实情况,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提出表彰建议,形成延伸绩效管理专项报告,上报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四、进度安排 考核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的原则进行。考虑到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政策项目的执行周期不同,特别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还包括基建项目,这两个政策项目绩效管理实施进度分别安排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 2012年6月15日前,研究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 2012年11月30日前,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完成自评工作,报送相关材料。 2012年12月15日前,农业部相关司局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 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农业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2013年3月31日前,省级农业部门完成自评工作,报送相关材料。 2013年4月30日前,农业部相关司局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 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农业部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结果运用 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与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适当挂钩。对评估结果为优秀档次的省级农业部门,在全国农业厅局长会议上予以表彰,并以部函的形式通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成立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由部财务司牵头负责,部农机化司、科教司、计划司具体负责,驻部监察局参与,协同推进延伸绩效管理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地方农业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处室或牵头部门,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省(区、市)对地(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开展延伸绩效管理试点。 二是加强培训宣传。延伸绩效管理是一项新事物。我部将适时组织省级农业部门举办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讲解绩效管理基本知识,解读实施方案和评估方法与标准,安排落实相关工作。同时,通过印发工作简报,介绍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省级农业部门要主动把这两项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或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配合驻部监察局认真做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地方有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政策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表: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附表1: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被考核单位全称:
附表2: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被考核单位全称:
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各指标完成50%及以下不得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各指标完成75%及以下不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