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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发[2012]24号
【颁布时间】 2012-06-16
【实施时间】 2012-06-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8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迅速落实稳增长措施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迅速落实稳增长措施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意见

  (川府发[2012]2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世界经济复苏的曲折性、艰巨性进一步凸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正在加大。尽管我省经济总体形势较好,但也出现了部分指标增速放缓的趋势。为此,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面临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着力化危为机、逆势而上,把稳增长作为当前全省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204次常务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中央的政策思想和重点,充分发挥我省比较优势和潜在优势,深入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投资拉动和产业支撑,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努力保持投资较快增长

  

  (一)确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任务。稳定投资是当前稳定增长的关键。各地、各部门要把握当前项目投资工作的阶段性重点,突出“准”和“快”,紧密跟踪并精确对接国家稳定投资的政策动向,找准选好项目,加快推进“四个一批”(策划储备一批、新开工一批、加快建设一批、投产达产一批)项目工作,确保今年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万亿元,力争达到1.8万亿元。当前尤其要加大工业投资力度,确保全年完成工业投资6400亿元、技术改造投资突破4000亿元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切实抓好项目储备。积极对接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按照“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需要策划组织一批重大项目,突出抓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新区建设、藏区跨越式发展、灾区发展振兴以及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的项目储备,滚动充实项目储备库。加快前期工作,不断提高项目成熟度,争取更多项目及时上报国家。对已经上报项目,要组织专门力量,跟踪落实,争取尽快获得批复。〔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抓紧新项目开工。继续抓好新项目集中开工,确保每季度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新开工项目联动推进机制,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制度,加快项目审核进度,提高审核效率。优化招标工作流程和方式,加快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启动一批重大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加快推进在建续建项目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跟踪掌握在建续建项目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切实做好要素保障和服务工作,在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和投资额,促进项目尽早竣工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实施细则,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展民营经济投资领域和范围。加强民间投资运行情况动态监测,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投资政策。加强信息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国内外行业动态、投资管理规定等相关信息,加大引导民间投资的工作力度。省直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不断丰富服务方式,积极主动为民间投资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抓好民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十项民生工程”实施,确保年内完成投入1080亿元。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全力争取中央扶贫财政专项资金,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大力推进乌蒙山区、秦巴山区、高原藏区、大小凉山彝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增加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投资,争取今年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到9亿元。深入实施藏区“三大民生工程”,结合“7+20”对口支援藏区工作,推动“十二五”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确保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总量的70%,年内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28万套以上,建成16万套以上。〔责任单位:省政府督查室、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移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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