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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浦府[2012]103号
【颁布时间】 2012-05-16
【实施时间】 2012-05-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9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周浦镇0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周浦镇0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浦府〔2012〕103号)


  

  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周浦镇0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沪浦规土规〔2012〕24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市周浦镇0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范围北临周祝公路,a1、a2、a4街坊位于沪南公路和康沈路之间,d1街坊位于周东路和周园路之间。

  二、原则同意a1、a2街坊中因河道蓝线变动引起的部分地块边界调整。

  三、原则同意a1街坊中,a1-02地块由 c6 调整为 c2c8 ,容积率由0.8调整为2.5;a1-06地块容积率由1.0调整为2.0。

  四、原则同意a2街坊中,a2-04地块容积率由1.35调整为2.4;a2-07地块由r2调整为c2,容积率调整为1.2。

  五、原则同意a4街坊中,a4-01、a4-02地块均由c6调整为c8,容积率由1.0调整为2.5。

  六、原则同意d1街坊中,d1-05地块容积率由1.2调整为2.5;d1-12地块容积率由1.2调整为1.5,建筑限高调整为60米。

  七、原则同意道路交通及交通设施规划,应注意合理组织交通流线。

  八、有关市政基础设施等请按主管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特此批复。

  

  
二ο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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