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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认真做好2012年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和报送工作。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及就业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黑教学函〔2012〕180号)要求,加强毕业生离校后的跟踪核查和信息统计工作,在8月30日前通过全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经本校审查合格的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制就业的信息,逾期不补。同时报送灵活就业、自由职业、自主创业证明材料及学校自查记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要认真核准本校的毕业生人数,如需改动生源总数,请于9月1日前报送书面更改材料,毕业生派遣数据一经删除,不予恢复。 4.我厅将对2013年本专毕业生生源录入方式进行改革,2013年本专科毕业生生源报送和资格审查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1.2011年黑龙江省毕业研究生初次就业率统计表(略) 2.201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表(略) 3.201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表(略) 4.2011年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排在前5位的学校(略) 5.2011年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排在后5位的学校(略) 6.2011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排在前5位的学校(略) 7.2011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排在后5位的学校(略) 8.2011年初次就业率排在前20位的本科专业(略) 9.2011年初次就业率排在后20位的本科专业(略) 10.2011年初次就业率排在前20位的高职高专专业(略) 11.2011年初次就业率排在后20位的高职高专专业(略) 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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